火灾致7人死亡!6人被追刑责、14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时间: 2024-07-30 17:21:53 |   作者: 零件设备

  《 无锡惠山区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1·2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1.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崔建刚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崔建峰为生产负责人,崔甫良负责后勤管理,邬光前为安全员。火灾发生时,该公司花捻车间10人、冰岛毛车间22人、钩编车间8人、绒线.惠山区前洲澳丰纱线厂。该厂承包天天润公司倒筒工序业务,在天天润公司库房的第四层车间生产作业,共有10台倒筒机。

  11月20日06时52分,大车间花捻车间挡车工人徐见敏、代小明到达车间,进入5号花捻机工位开始工作。

  18时25分40秒,5号花捻机北侧区域可见火光,随后该区域的火光增强,火势由低位向高位快速地发展扩张,烟气蔓延。

  徐见敏、代小明分别于18时25分47秒、18时26分01秒,跑至通道提取灭火器进入5号花捻机西侧进行灭火。

  班长陈德荣于18时29分电话报告钱扣芳(花捻车间主任),随即钱扣芳电话报告崔建刚。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火灾事故原因为:天天润公司在生产期间,大车间花捻车间5号花捻机西面北部牵伸机构运转中

  ,导致7名员工遇难。调查认定,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1·20”较大火灾事故

  2005年7月,原无锡市规划局惠山分局在办理厂房(绒线车间)、库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

  2005年7月,原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发放无锡市鸿运纺织厂厂房(绒线车间)、库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的库房层数3层、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

  2008年1月,原无锡市惠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库房消防验收,现场已建成5层,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层数不符,

  。2015年4月,原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惠山区大队对天天润公司做检查,2022年12月,惠山区应急局与消防救援大队对天天润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均发现该公司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虽2015年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但都

  。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洲街道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监督指导不力,指导前洲街道落实单位消防监管主体时,对分级标准培训不到位、对备案名单把关不严。

  未有效督促前洲街道应急局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对前洲街道应急局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未认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没有结合惠山区实际、举一反三深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消防监管职责不明晰,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前洲街道党委政府履行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失察,对前洲街道履行属地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指导和监督不力。

  (1)未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街道配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对天天润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失管漏管。

  (2)开展专项整治不扎实,在冶金纺织印染等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命通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未对天天润公司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核查和组织抽查;在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中,未督促天天润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未对天天润公司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天天润公司火灾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并消除。

  (3)未有效开展工业企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以及违规建设建(构)筑物的摸排查处工作,未及时发现天天润公司违法建设行为与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情况。

  (4)在落实惠山区消防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时,对“双备案”工作精神不掌握、对消防分级监管标准不熟悉、对单位性质规模核查不仔细,天天润公司消防监管主体备案错误。

  天天润公司崔建刚(董事长兼总经理)、邬光前(安全员)、崔甫良(后勤管理人员)、崔建峰(生产负责人);前洲澳丰纱线厂负责人顾慧峰、余秋英,

  天天润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成惠山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逐步加强安全生产等工作。